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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第一次打110報案,為的是這種小事!

自從基隆河堤整頓後,自從蓋了一點都不七彩的彩虹橋後,我家後頭的夜空開始永無寧日。放假時一群年輕人在後頭鬼吼鬼叫不說,最令人困擾的是在河堤放煙火。現在的小鬼越來越凱,父母撒錢不手軟,他們就像開水龍頭嘩啦嘩啦地拼命花。小時候我們玩的煙火頂多是拿在手上的仙女棒、點在地下的蛇炮,刺激一點的頂多是買買咻一聲的沖天炮及水鴛鴦,現在的小鬼已不是這種等級了,他們放的是廟會和國慶煙火才會放的咻咻咻沖天蛇,還有到天上就會炸成繁星點點的瀑布星。

最討人厭的還是沖到天上會炸成一朵大花的那種煙火,聽到從地上”碰”一聲後,你就會在心裡暗數”一、二、三…”等待五秒後在天上炸開成花的那一聲,彷彿非得聽到那朵大花盛開的聲響,才能完全解脫。

這種情形每逢過年過節就更變本加厲。情人節、聖誕節、跨年放通宵,很好,神經病都放假,大家開心就好,情有可原,做人不要太機車;中秋節、農曆新年、元宵節不睡覺,沒關係,中國人愛熱鬧,多點喜氣轟炸才像過年,今年不放也許活不到明年。這些「非常時期」我都能認命地忍受,畢竟打火機在人家手上,他要放火炸自己也不關我的事。但今天又不是特別節日,半夜一點還在放煙火是在放啥小?甯甯睡後就驚,醒後再驚,就連抱在手上只要聽到後頭一聲”碰”,馬上就在懷中抖一下。

真想拿散彈槍從陽台向下掃射,碰、碰、碰三聲,一片死寂。

心疼變火大,跑到客廳和老公說我要報警,他可能以為我沒這個膽,或覺得我又在無理取鬧,只是邊看著螢幕懶懶地說「你報啊!」(男人啊!......)為母則強,慈母一言既出,八匹赤兔馬都難追,馬上抱起甯甯到客廳打110。電話那頭接聽的員警很客氣,向他說明原委後,他問了幾號水門、靠哪邊後(可見很多人和我一樣報過這種小案),就說會馬上幫我通知松山分局。沒想到警方的速度超快,1點28分報案,1點35分聽到河堤有罵人的聲音(應該是警察在教訓那些小鬼吧!),從那刻起,再也沒有聽到一聲煙火。警察大人辛苦了,希望今晚不要再有人放煙火,不然恐怕我會打110成睡前習慣。

睡前想起前兩年看的大陸劇「漢武大帝」,漢景帝迫不得已,非得殺了獻策削藩的恩師兼忠臣晁錯兩人的對話。景帝說,當上皇帝後漸漸覺得世上的對錯他已身不由己,有的時候,錯的,也是對的。對的,有時倒是錯的。明明是錯的,有時偏得去做。明明是對的,有時偏又無法去做。但是晁錯回答他:「但臣還是認為,對的,到頭來還是對的!錯的,到頭來它還是錯的!」

對的事,終究是對的,永遠都值得為它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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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tework3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