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果然走印象派的!!!

以前在長頸鹿上師訓課時老師說過,因為幼兒手指發育尚未完成,不建議五歲前拿筆。現在教育部也禁止幼稚園拿筆寫字了,雖然還是很多學校偷跑。我自己也是贊成教育部的專家和醫生的看法,提早拿筆寫字不但會傷害幼兒骨骼,還會因為無法控制小肌肉而寫出奇醜無比的字挨罵而喪失信心,因此在幼稚園大班前,我不打算教甯甯寫字。



但握筆畫畫卻不同,讓幼兒像握木棍一樣地握筆畫畫有助幼兒控制方向還可以趁機訓練手臂的控制,因此昨天下午無聊,就拿出彩色筆讓甯甯畫畫。但與其說是畫畫,還不如是說讓她搞破壞,再從破壞中得知~喔~這個東西碰到別的東西會在上面留下一條東西,這就夠了。



九個多月是嬰兒的探索期,他們急於知道這個東西為什麼會這樣,是從哪裡變成的。



但除了握筆外,還有以下兩點得注意:
1.幼兒無法低頭寫東西,因此畫布要貼在牆上與他們平行或呈45度角。
2.要注意嬰兒還是習慣會吃吃看,無論是畫還是畫筆。
3.要穿深色衣物,不然媽媽會洗衣服洗到瘋掉。(切身之痛ㄚ~)


她很喜歡拿筆亂撇,雖然畫完就開始撕紙,但那是她這時期的本能反應,她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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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tework3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